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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司: 深圳高彬广告有限公司
发布时间:2014年10月20日
有 效 期:2015年0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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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生 先生 (总经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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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 话: 0755-88873113
传  真: 0755-29199792
手  机: 133029597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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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 编: 518000
公司主页: http://gaobin333.yiwz.com(加入收藏)
公 司:深圳高彬广告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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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说明

    办理个体户大优惠|深圳光明公明高彬财税代理公司
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,应当提交下列文件:
(一)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;
(二)申请人身份证明;
(三)经营场所证明;
(四)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受理、审查和准予登记
(一)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,对于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受理。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,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。
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,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,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,登记机关应当受理。
(二)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,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。
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,登记机关不予受理,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。
(三)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,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,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。
(四)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的,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。
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长春路与民生路交汇处高彬办 公楼3楼
电话:0755-88873113(深圳) 0752-6188801(惠州分公司)
传真:0755-88873113
手机:13823273433
业务QQ:1766291913
业务联络人:谢先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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